27 March 2007

基督徒自殺,教會怎去輔導?

羅錫為

  先不要說自殺的人有沒有宗教信仰,是不是基督徒,自殺本身,是一件悲劇、慘事,教會應該去關懷死者的遺屬和朋友。如果只是把自殺當作一事件或個案處理,感覺是完全不同的。例如早前科大畢業生跳樓的事,基督徒在網上有很多討論。有人問自己教會的牧者︰基督徒自殺可以得救嗎?這是個不好答的問題。據說,那位基督徒得到的答案是︰他可以得救的,不過可能會「扣分」。

  基督徒也會自殺,事實是如此。自殺的人不只是有些無知的、軟弱的基督徒。我所知道的,很久以前,有教會的女傳道跳樓,也有牧師的兒子在浴室開煤氣;不久之前,一位有宣教心志、神學畢業的醫生上吊;幾年前有一位在教會很熱心的基督徒老師在校內跳樓。這些人都是在我生活和事奉的圈子之內的。

  如果有人問我,這些人能否得救?或要不要扣分?我會從另一個角度去回答。不要批評那些自尋短見的基督徒,指摘他們對上帝沒有信心(能否得救)或有失見證(要扣分)。擺在我們面前的,是一個苦難的問題,一個存在主義式的,to be or not to be 的問題。

  苦難問題如果只牽涉「痛苦」(pain),就簡單得多。但很多痛苦的背後,是「凶惡」(evil)的問題。而身在苦難中的人,如果你去和他論證上帝是義的,就有如做了約伯的友人。他的朋友們其實也沒有犯上任何思辯的錯誤,一個人的品格行為,縱使在人看來是無可指摘,在上帝面前一定有些罪過。只是他們觸不著約伯所要問的「存在」的問題,而這不是教義和哲理所能應對的。

  如果,把自殺事件拉「埋身」一點,如果是死者教會的牧者,他就說不出「扣不扣分」這些話。他要寫一篇最難寫的「安息禮拜」慰辭。牧者要說明,自我了結生命,是不合理的。當一個人面臨無法承擔的壓力,心裡迷糊起來,失去理智,做出了不可逆反的決定。那是極之不幸的事。

  為甚麼會寫這個題目?因為我的女兒剛參加完大學的追思會。她一位同屆畢業的學位教師教育文憑優異生,在兩個禮拜前畢業禮當天晚上跳樓自殺死了。大好青年,大學畢業時拿到一等榮譽,拿到碩士學位,英文基準試合格,找到工作,卻在遺書說,受不了在課堂上管理學生秩序的壓力。那是要跳樓的理由嗎?

  正如張國榮的影迷說,他不是死於自殺,而是死於憂鬱症。我相信,有很多人要走上這條「絕路」,因為他們看不到「出路」。他們病了,這個社會也病了。這個凶惡的世界把人所不能承擔的重擔,壓在人的背上,把他壓下來。他們已經自我扣分,到了一個地步,覺得無分可扣,才會縱身跳下去以求解決。沒錯,他們有些是悲觀的人,離群的、失連的(disconnected),或者,有些人把自己的生活弄到一塌糊塗,但他們都是這個世界裡,給「凶惡」,給「罪」所欺凌、壓傷的人。

  我們都要求主「救我們脫離凶惡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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